我的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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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Thu

王博在《新京报》登报向我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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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4日


道歉信登载在了新京报D26广告版上的右下角,虽然块小点,但是这意义对于我还是很重大的,我赢了!
这个红色的框框是我自己加上去的



判决书我也没太细看,就是说他败诉,让他在《新京报》道歉,因为他的书《北京一座失去建筑哲学的城市》出版的时候,《新京报》对作者做过宣传性的专访,因此我就要求他在这家报纸上道歉。



仔细一看,致歉声明的落款写着王波而不是书的作者王博,好象有问题,我这才又翻了一下判决书,原来王博=王波,他俩是一个人。



他在书中专门介绍梁思成先生的章节里放上应县木塔的画是为了配合展现梁先生的才华,其关于画的介绍写的也是梁先生所绘,所以说他所说的“误署名”根本站不住脚,不是一堆绘画作品和一堆作者混在一起的情况下,怎么会发生“误署名”的情况,而且我的画作下清晰地写着“二00一年...”字样,无论已经在其他书中刊出的,还是在网上曾帖出的这幅应县木塔的写生,都可以清晰地看出落款内容,也都可以证明是我或者说是一个他们不知道名字的当今作者创作的,所以只能说他们是有意的蒙骗读者和对著书立说这神圣的事情极其敷衍和不负责任,是没有职业道德的,他认为在一本书的一个角落里随意用了,我这个真正的画作作者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和看到。

我拿起了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捍卫我一个普通公民的尊严,既然法院已经作出了这样的判决,高傲的作者也已经低下了他的头颅,向我这个即无权势也无声望的普通公民公开致歉,那么无论真诚与否,我接受了。



作者也通过渠道表示希望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我在博客里有关这件事情的相关帖子可以删除了,我想大家都是多少读过几本书的,还是用客观的态度对待历史吧,发生过的事情是即定事实,无论怎样回避和粉饰,它还是发生了,引以为戒吧。



事情的原委请看:

我画的应县木塔速写怎么变成了梁思成先生的作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b1a62d0100fp2k.html



小虎于 2010-07-15 08:11:42 发表在分类:身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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